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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发稿人: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2024-10-17]    阅读次数:

 

 

夏桑菊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Xia sangju  Keli

【成    份】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性    状】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做清凉饮料

【规    格】每袋装10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聚酯/铝/聚乙烯药用复合膜袋包装;10克/袋×20袋/盒。

【有 效 期】36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415

【说明书修订日期】2021年06月10日

【生产企业】  

上市许可持有人: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2号

生产企业: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龙路2号       

邮政编码:401336  传真号码:(023)86917886                 

网    址:www.tjg1908.cn

质量投诉及药物警戒电话:(023)88360316  (023)89886666

值班时间:上午9:30~12:30     下午14:30~17:30,其余时间为录音电话。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