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四年来,各省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筑牢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四梁八柱”。
全国通过强化“三医”联动改革,发挥中医药在破解“看病贵”中的特色优势。推进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将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纳入考核范围,持续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提升。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部分地区通过对中医药服务人次、中医药住院床日、中药饮片处方进行补助,落实投入倾斜政策。实施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的医保政策。国家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制定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多个省份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完善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启动调整价格时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等内容。
为发挥试点探路作用,2021年,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批复确定7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加快打造一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力争为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生动实践和改革探索。同时,国家中医药局还先后批复设立了15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制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建立联系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督促指导,推动试验区建设任务落地。
为传播中医药文化,国家中医药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确保传承有抓手、发展有路径。打造文化宣传品牌活动,联合23个部门深入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组织各地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传播活动和中医药体验活动。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机制,争取到2025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提升至25%左右。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版 作者: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