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有关规定,已完成香连丸(国药准字Z50020582)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修订,并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香连丸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不良反应】
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头晕、恶心、皮疹等。
二、【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 3 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虚寒下痢者不宜使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