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有关规定,已完成沉香化气片(国药准字Z50020214)说明书中【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修订,并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沉香化气片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不良反应】
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腹泻、口干、恶心、便秘、呕吐、皮疹、瘙痒、红斑、头晕、头痛、口苦、胸闷、气短、乏力、心悸、过敏反应等。
二、【禁忌】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证者,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特此公告。